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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獎學金】109-1南海工程獎學金

【獎學金】109-1南海工程獎學金

 

一、本獎助學金之規定如下(詳如附件一)

(一)由各系推薦清寒優秀學生乙位為原則,各發給獎學金壹萬元整。

(二)推薦或申請本獎助學金者皆需檢具上一學年成績單。

(三)推薦領取本獎助學金學生之操行成績不得低於84分,且無不良紀錄。

二、有意申請者請填申請表(附件二)及檢附108學年度成績單,於109年10月14日(週三)下午4時前繳交至各系系辦公室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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